经南关区人民政府授权,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现已启动2011年伊通河综合治理一期项目(富裕村)、2011年伊通河综合治理一期二机砖项目(二机砖)、2015年南溪湿地公园建设项目(国有土地、集体土地)范围内被征收人回迁房屋安置分配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公示期限
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,共计7天;
二、公示地点
1、南关区富裕村民委员会;
2、南关区富裕街道环城社区;
3、新星宇·之洲上邻小区内7号楼物业办公室。
三、请选择回迁安置的被征收人至公示地点,认真阅读公示内容,准备选房时所带材料,如有疑问,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新星宇·之洲上邻小区内7号楼物业办公室现场询问。
地址:亚泰大街与南环城路交会处,沿着南环城路东行300米第一个路口(吉林省检察院对面)右转后直行150米。
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
2018年1月25日
(城市晚报)